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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,海关总署21日发布《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》。公告称,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,保障中国生物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,微生物、人体组织、生物制品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较高,禁止过境。
公告自11月21日起正式施行。
图片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截图。
(中新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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